为统一规范驾驶员聘用办法,把好从业人员准入关,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负同等或以上责任)事故记录;
3.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
二、相关要求
1.被聘用人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自觉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杜绝行业不正之风、维护企业信誉。
3.驾驶员必须取得集团公司“准驾证”,每年度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经公司岗前培训合格后驾驶车辆。
4.驾驶员须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积分未达12分,且未被列入云南省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黑名单”。
5.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有酒后驾驶、超速20 %、超速50 %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员不予聘用。
6.积极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活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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