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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祥云县云南驿古镇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会议结果的报告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来源: 祥云县云南驿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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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征求群众及其他部门意见,更好地了解人民诉求,让人民真正了解《云南驿古镇管理保护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祥云县云南驿镇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举行了《祥云县云南驿古镇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祥云县云南驿古镇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1.发布听证会公告

2022年5月10日,在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祥云县云南驿镇古镇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行《云南驿古镇保护管理办法》(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公布了听证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构成情况,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2.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云南驿社区村组干部代表:18人,云南驿村村民代表:9人;云南驿商人代表:3人,县级相关部门17人,其中:县住建局1人、县文体局1人、县旅游局1人、县法制局1人、县发改局1人、县旅投公司1人、县文管所1人、县古保办6人、云南驿镇人民政府1人、镇司法所1人、镇国土资源分局1人、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1人,镇人大代表1人。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2年5月15日 下午14:00在云南驿社区村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 ,县古保办李勇同志以PPT形式向与会代表解读祥云县云南驿古镇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云南驿社区村组干部代表:18人云南驿村村民代表:9人;云南驿商人代表:3人;县级相关部门17人,其中:县住建局1人、县文体局1人、县旅游局1人、县法制局1人、县发改局1人、县旅投公司1人、县文管所1人、县古保办6人、云南驿镇人民政府1人、镇司法所1人、镇国土资源分局1人、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1人,镇人大代表1人。全部出席听证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2.听证内容:向与会代表解读《祥云县云南驿古镇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云南之源特色小镇”规划,展望未来,反思古镇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建议

4.听证代表听证决策人审阅发言记录并确认签字

5.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处理情况

四、听证会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47名听证代表听取了《祥云县云南驿古镇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初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1.加强在保护范围内建设、修缮房屋的审查,建议保留古保委,充实其力量,完善机构职责职能

2.加强沟通协调、协作,如云南驿村实施项目应报相关部门审查。

3.文本“保护管理”第五条中及时变更和完善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部门。

4.文本“保护管理”第二十五条中,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独列出来并细化,其他古树名木,古遗迹,历史建筑等,再做细化,现在文本太过于概括,细化保护名录

5.完善古镇保护区范围内的表彰奖励和惩罚制度,明确破坏行为处罚的上线和下线

6.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机制

7.机构改革后,部分单位部门职能职责有变化,建议对照修改完善。

8.第十七条,“建筑外立面及屋顶不得大面积使用现代建筑材料”条款中,对“大面积”一词界定不明确,且易产生纠纷,建议核心区禁止使用现代建筑材料。

9.第三十一条内容请做修改,因机制改革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没有规划审查权限,我局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时,规划相关审查,审核意见执行规划主管部门意见。以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于各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全部采纳,并且对《祥云县云南驿古镇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局部修改,其余部分继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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