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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
  • 来源: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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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06月,祥云县森林公安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已划归祥云县公安局统一领导管理,并更名为“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祥云县公安局内设部门。转隶后,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修改和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要求,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承担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活动。20223月,组建环食侦大队后将原来由治安大队承担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职能职责以及由经侦大队承担的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侦查职能职责,统一划转到环食药侦(森警)大队承担,环食药侦大队承担着打击全县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州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决策部署,以法治公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为抓手,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战疫情、护稳定、促发展、强改革、严治警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护航了区域产业中心城市建设新征程。主要事业成效:深入开展“昆仑2022”、“百日行动”、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涉疫苗“11.23”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坚持破案攻坚,以打开路,2022年全队立环食药领域刑事案件107件,破案108件(含年前立案),移送起诉30件;核查省州下达涉环食药领域案件线索223条。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实现河湖警长全覆盖,切实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落实警长巡河责任制度,积极协调整合公安、水利、环保等涉水执法人员和警务辅助力量,对重点流域、重点河段和重点部位开展巡查,对破坏水资源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2年,在辖区派出所的支持下,切实加大沿江巡护工作力度,立非法捕捞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依托森林警长制,强化林区巡逻防控,建立火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强化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整治,加强值班备勤,严厉打击森林火灾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肇祸人员。2022年接森林火警19件,出警处置19件,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1件,破森林火灾案件1件,移交林草部门办理森林火灾行政案件9件,无违法事实警情9件,配合整治火险隐患5个,火灾案件综合查处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一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二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三中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政工监督室(综合勤务室)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6,105,47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05,477.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3,548.80元,增长2.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3,548.80元,增长2.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警长制工资调整标准,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故2022年收入比2021年收入增长2.5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5,942,607.43元。其中:基本支出5,671,275.79元,占总支出的95.43%;项目支出271,331.64元,占总支出的4.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4,490.54元,下降7.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65,822.18元,下降11.90%;项目支出增加271,331.64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云南驿林区派出所建设,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刑事案件侦查发生的办案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71,275.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4,490.54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41,318.84元,占基本支出的85.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9,956.95元,占基本支出的14.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331.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71,331.64元,增长100.00%,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云南驿林区派出所建设,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刑事案件侦查发生的办案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2,607.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94,490.54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439,81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4%。主要用于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保护森林资源;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32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主要用于24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9,47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24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23年3月支出并列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1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俭原则,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和标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7,332.52元,下降94.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7,747.52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5.00元,下降4.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俭原则,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和标准,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活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刑事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活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刑事案件侦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956.95元,减少827,251.92元,下降49.92%,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要求规范接待范围及标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随之产生的办公费、公车租赁费、公务接待活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6205938.15元,其中,流动资产2,211,288.69元,固定资产3923273.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1376.40.4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08995.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2389.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92300673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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