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相关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安置条件人员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对拟安置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就业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5日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2:00-5:30)节假日除外
受理部门: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2-3126323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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