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流程
步骤一:法律援助咨询(申请人陈述基本情况,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记录);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
步骤三:申请人递交申请表格及经济困难证明和案件的相关材料,并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承诺所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资料的真实性;
步骤四: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情况一:符合条件给予援助→发出援助通知书→办理委托手续→提供法律援助;
情况二:不符合条件,不予援助→对不予援助通知书有异议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有效(可给予法律援助);复查无效→不提供法律援助。
二、地点及电话
办公地点: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祥云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872-3127148,传真:0872-312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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