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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交办群众投诉环境问题“D53290020221112086”和“D53290020221112087”投诉件的整改情况报告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0日
  • 来源: 祥云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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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环保督察交办群众投诉环境问题“D53290020221112086”和“D53290020221112087”投诉件的整改要求,我县在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县废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祥云建设投资公司、县公安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刘厂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祥云县刘厂镇大波那村矿山修复项目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描述

有村民举报,祥云县刘厂镇大波那村矿山用炸药作业时,将周边居民房屋震裂,未给予相应赔偿;同时也损害矿山生态修复的树木。

二、整改措施

(一)鉴定评估及形成赔付方案。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介入,对施工过程中对居民房屋造成损坏部分进行鉴定,对损坏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与受赔付群众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赔付方案。

(二)优化爆破方案,减轻炮震影响。项目主管单位和施工方要合理优化和调整爆破方案,合理评估爆破影响范围,对可能造成影响群众房屋建筑特别是人身安全的,减少单次爆破炸药使用量。后续项目施工中,要切实降低爆破作业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三)强化日常生态环境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实施,施工中不得大肆破坏生态植被,对不可避免造成的生态破坏,在项目后期的绿化工程中完成生态修复。

三、整改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矿山工程项目为“祥云县刘厂镇龙山片区关闭矿山绿色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该项目经祥云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主管单位为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单位为祥云县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爆破作业由大理州金剑爆破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实施过程严格按照爆破方案执行。项目建设均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批准修复方案将对项目区进行分台削坡,对部分树木进行移栽种植。项目完工后,将进行生态修复及树木移栽种植等绿化工作。自2022年9月以来,项目实施地部分群众反映项目爆破作业造成群众房屋受损。刘厂镇政府作了初步调查,并向项目主管单位和施工方反馈,项目主管单位和施工方接到反馈后优化和调整了爆破方案,减少单次爆破炸药使用量,切实降低爆破作业对周边住房的震动影响。2022年10月19日,刘厂镇政府再次组织项目建设指挥部、施工方、村组干部召开工作协调会,再次摸底核查,初步确认受影响范围农户约80户,其中核心区涉及43户。已对核心区43户开展了现状锁定工作。

(二)整改完成情况

1.经聘请了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单位,提交了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显示周边房屋损伤情况并非爆破导致,祥云建设投资公司已将鉴定结果向刘厂镇人民政府、大波那社区反馈。

2.已优化爆破方案并加强施工监测。

3.施工过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施工。

四、完成情况

完成整改,通过县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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