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活动。
(十三)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业务,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党风廉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印鉴的保管使用;负责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工会、老干、共青团、妇女等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872-3121509。
(二)计划财务股。制定并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经费的预算、核拨、管理和决算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经费统筹安排使用;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开支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做好机关财务统计工作和财务年报工作,管理机关各种财产物资;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就重大经费支出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各种财务违规行为;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工资变动及统发的报批、审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计划财务股;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872-3126298。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股。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负责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保护工作;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骨干的培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的筹建和联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等的规划;负责联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872-3121168。
(三)公共服务和艺术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推动各艺术门类的发展;指导并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艺术活动;指导、协调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局下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公共服务和艺术股;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872-3121168。
(五)文物博物管理股。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保护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村(街区)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承担县以上文物遗产有关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安全督查、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督促查处全县文物违法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承担文物业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和新闻发言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纪念馆、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文物博物管理股;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872-3121509。
(六)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加挂执法监督股牌子)。宣传贯彻文化、旅游市场、旅游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各文旅企业落实国家、省、州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负责全县文旅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审核、办理有关经营许可证、资格评定等业务;负责文化旅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测文化旅游经济运行和行业统计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及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行业技能竞赛工作;统筹协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及“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县性、跨区域案件;指导综治维稳、行业安全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872-3121509。
(七)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承担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负责指导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乡村旅游及红色旅游发展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等级评定与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固定资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872-3121509。
(八)宣传推广和智慧旅游股。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祥云旅游形象对外宣传推广及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对外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文化和旅游交流推广活动;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旅游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项目申报、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祥云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宣传推广和智慧旅游股;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872-3121509。
三、领导分工
局长杨爱霏: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文物局局长)张兆松:协助主要领导工作,负责文物博物、安全生产(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文物安全、防震减灾、自然灾害、林草防火、安防消防、防汛应急等)、党管武装工作。分管文物博物管理股、县文物管理所、县王德三王复生烈士故居管理所、县王复生王德三烈士纪念馆、博物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德永:协助主要领导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学法普法、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综合执法工作、行业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旅游投诉、旅游统计、GDP统计、诚信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监管、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清源治理、河长制、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统计运行股、制法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和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敏:协助主要领导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宣传推广和智慧旅游、数字经济、政府采购、计划财务、机关行政后勤、老干部、共青团、妇女、工会、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目标责任考核、扶贫挂钩、应急值守、综合信访接待、乡村振兴、民族团结、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分管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宣传推广和智慧旅游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琛元:协助主要领导工作,负责公共文化、公共服务、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撤县设市、各级各类“创建”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和艺术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县文化馆(云南源文化研究中心、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图书馆、县彩云艺术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薛映猛:协助主要领导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普法工作、配合其他副局长做好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龙岗路3号
五、办公时间
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100
联系电话:0872-3121509 传真:3124800
单位负责人:杨爱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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