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政发 〔2023〕 16号
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212号)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14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函〔2023〕10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截至2023年7月31日,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且现行有效的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上述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26件(附件1),其中18件不作修订、8件作局部修订,需修订的文件由修订起草牵头单位尽快完成修订并按程序重新发布施行;废止5件(附件2),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废止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祥云县人民政府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祥云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祥云县人民政府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
1.《祥云县城供水管理规定(试行)》(祥政发〔2001〕28号)
2.《祥云县实施〈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暂行办法》(祥政法〔2004〕18号)
3.《祥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实施办法》(祥政发〔2007〕49号)
4.《祥云县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县政府公告第7号)
5.《祥云县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县政府公告第9号)
6.《祥云县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县政府公告第10号)
7.《祥云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县政府公告第11号)》
8.《祥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2012年县政府公告第2号)
9.《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祥云县城古城街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火把的通告》(2015年县政府公告第1号)
10.《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祥政规〔2018〕1号)》
11.《祥云县城乡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祥政规〔2018〕3号)
12.《祥云县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祥政告字〔2018〕8号)
13.《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犬类管理的通告》(祥政规〔2019〕1号)
14.《祥云县县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祥政办发〔2022〕1号)
15.《祥云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祥政规〔2022〕1号)
16.《祥云县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祥政规〔2022〕2号)
17.《祥云县云南驿古镇保护管理办法》(祥政规〔2023〕1号)
18.《祥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办法(试行)》(祥政规〔2023〕2号)
二、应予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
1.《祥云县地方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县政府公告第3号)
2.《祥云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祥政发〔2007〕12号)
3.《祥云县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细则》(祥政发〔2007〕65号)
4.《祥云县森林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县政府公告第8号)
5.《祥云县县城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规定》(2017年县政府公告第1号)
6.《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和规范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公告》(2017年县政府公告第3号)
7.《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祥云县城建成区划定和规范管理烟尘控制区的公告》(2017年县政府公告第4号)
8.《祥云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祥政办规〔2021〕1号)
附件2
祥云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水目山风景区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祥政发〔2001〕27号)
二、《祥云县城镇绿化管理暂行办法》(祥政发〔2004〕38号)
三、《祥云县退耕还林由补粮食改为直接补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祥政办发〔2004〕119号)
四、《祥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祥政发〔2006〕33号)
五、《祥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细则》(祥政发〔2008〕62号)
祥云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