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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34522400/2023-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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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6日
  • 来源: 祥云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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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整改完成情况

祥云县县城城西社区方通西苑小区约三百米处有两家沥青厂,生产时排放的废气非常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沥青厂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减少沥青接卸、保温、转运等关键环节产生的异味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强化污染物环境监测。两家沥青经营企业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生态环境部门不定期组织执法监测,并将监测报告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周边居民小区进行信息公开。3.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两家沥青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在厂区关键部位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如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查处。4.强化社会监督。企业整改结束后,已邀请周边居民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参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过程中,增强居民、企业理解互信。

2023年3月31日前

祥云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完成

修建高速公路产生的泥沙流至房屋周边及院子里,影响居民生活

1、对冲刷到群众房屋周边及院子里的泥沙进行清理,2022年11月13日前整改完成。2、为减少今后泥沙冲刷、泥土汇集,由宾南高速公路祥云段建设协调指挥部制定沟渠修复实施方案,并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按实施方案开展沟渠修复工作,同时加大巡查排查力度,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立行立改

祥云县交通运输局

整改完成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祥云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872-312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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