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县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办法》制定背景、制定依据、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深入推进我县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云南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2、《云南省省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大理州州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4《祥云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5、祥云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纪要;
6、《祥云县县级成品粮(大米)动态储备管理实施细则》。
三、制定过程。
鉴于我县未制定出台县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国家、省、州相关文件,参照《大理州州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祥云县县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2月21日发往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祥云县审计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祥云县支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征集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完善和修改形成报审稿,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于2022年1月11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祥云县县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共五章,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意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及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
第二章补贴标准,明确县级储备粮的补贴标准(县级储备粮补贴实行定额包干补贴、贷款利息据实补贴)。
第三章资金拨付,明确资金申请拨付的流程。
第四章监督与绩效管理,明确超定额或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储备粮损失由承储企业自行承担;承储企业应向保险公司对政府粮食储备安全进行投保;粮食轮换回款后要及时归还储备粮贷款;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严格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第五章附则,明确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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