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索引号: h22996800/2023-00632
  • 发布机构: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三季度全县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
  • 来源: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策性文件9份,政策解读7份,未解读2份,文件《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云县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祥云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未发布解读,总体合格率78%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政策解读工作中个别政策文件起草单位未将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融合、协同推进,未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二是解读形式单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文字政策解读材料7份,1份为图文解读外,其余均只以文字解读,多元化解读比例过低。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解读工作。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结合,严把解读材料内容质量关。

(二)规范起草解读材料,多元化开展政策解读。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要严格按《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第十条明确的六要素、七项内容规范起草解读材料,加大政策解读创新力度,努力提高政策解读材料的制作能力,尽量使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三)规范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公开发布政策文件时,要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或者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同时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