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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总结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 来源: 祥云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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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补充云南省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办[2023]3号和《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办(2023)2号文件要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矿产资源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矿区开展执法巡查694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186余人次,出动车辆694余辆次。共查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政案件10件,依法处理13行政罚款20.5万元。近期除鹿鸣乡和禾甸镇温水村个别区域不时出现私挖盗采外,全县矿产资源领域私挖盗采行为已经得到全面有效遏制,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矿产资源开发、资源环境保护进一步稳定、规范、有序。有效保护了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了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为确保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落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了“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职责。

(二)组织领导有力,制定工作方案。为有效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专项动工作开展各单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包村分片负责的专项行动工作责任体系,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划定片区,明确包片责任人。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矿产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

(四)加强动态巡查,从严查处打击。加强矿产资源动态巡查检查工作,做到责任区域每日一巡查、每日一报告,发现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就地制止、及时处置,对辖区内出现的盗采点和井硐在最短时间内炸封、填埋、取缔并建立好巡查台账。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尖刀、利剑”作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对非法采矿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予以重点打击。

(五)深化治乱执法,持续推进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整治工作,严打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进一步加大对私挖盗采、收购、运输、销售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现象“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部位”打击上下功夫,从严从重、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辖区内重点道口设置固定关卡,对未取得合法运输手续的车辆、人员依处理,从销售环节斩断非法开采利益链,并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县除少数乡(镇)、村、组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专项行动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缺乏有效应对措施,村、组巡查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各种私挖盗采非法矿硐未及时彻底取缔炸封填埋,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下步工作计划

(一)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何政策宣传,做好矿区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大家认清打击非法开采经营矿产资源工作的严峻形势、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打击非法开采经营矿产资源工作。

(二)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一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严防死守,健全打防长效机制。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工作。三是继续实行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对工作信息及时总结分析,积极巩固工作成果。四是坚持分片包干责任制、动态巡查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对“私挖盗采”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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