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经召开征求意见会议,听取法制局、农业局、卫计局、公安局、安监局参会人员及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意见,整理形成修改稿,修改稿在网络上征求意见,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10个工作日(11月20日—12月5日),点击142次,收到12件次网友留言;在祥云信息公开期间,23名网友评论和发表意见,均赞同开展县犬类管理。
(一)农业部门(畜牧)意见:
1.犬只免疫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兽医站组织实施,免疫后发放《免疫证》。意见予以采纳
2.犬类发生疫情时,按疫情报告制度先上报所在地乡镇畜牧兽医站,再逐级上报。意见予以采纳
(二)卫生计生局(含疾控中心)意见
1.设定遛犬时间 未予采纳
2.设定犬绳长度 未予采纳
3.有伤人记录的犬只不得在县城饲养 未予采纳
4.正在伤人犬只可就地捕捉 已综合汲取意见
5.阻碍犬只管理的依法处罚 已综合汲取意见
6.犬主发现疑似狂犬病向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报告已综合汲取意见
二、社会层面的意见征求采纳情况
(一)“一潭死水”意见
1.犬主带犬只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疫苗费自行承担。已采纳;
2.大型犬、烈性犬外出需要戴狗嘴套。已综合汲取意见。
(二)网友“康德”意见
外出犬只需要戴狗嘴套。已综合汲取意见。
(三)网友“Se鳞纳”
1.遛狗的人处理粪便;已综合汲取意见。2.定时(期)给狗打(狂犬病)预防针。已综合汲取意见。3.外出犬只需要戴狗嘴套。已综合汲取意见
2.23名留言网友匀从不同层面发表对加强县城犬类理的支持态度,提出意见建议大致相同。
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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