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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医保六项举措助推乡村振兴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 来源: 祥云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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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的总体要求,继续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任务,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医保力量。

一、及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系统标识

聚焦应保尽保,特殊困难群体参保全覆盖,每月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核查全县特殊困难群体动态新增情况,做到“及时认定、及时参保、及时标识、及时享受“一站式”联网结算救助。

二、扎实做好分类资助参保

根据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实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流程等政策规定,做到应资尽资。脱贫人口2023按照135元/人标准资助,共资助31003人,资助金额418.54万元;特困和孤儿按照350元/人标准资助,共资助1120人,资助金额39.2万元;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按照180元/人标准资助,共资助1341人,资助金额24.14万元,城乡低保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农村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按照120元/人标准资助,共资助17401人,资助金额208.81万元;合计资助50865人,资助金额690.69万元。

三、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防线

2023年1至9月脱贫人口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02149人次发生医疗费3596.65万元,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费用1563.8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88.00万元,医疗救助报销302.64万元。边缘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657人次,发生医疗费用30.0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7.9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0.74万元,医疗救助报销3.36万元突发严重困难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99人次,发生医疗费用8.7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57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9万元医疗救助报销0.59万元。低保对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35292人次,发生医疗费用6553.4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4338.2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93.39万元,医疗救助报销778.13万元。特困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54人次,发生医疗费用350.5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68.9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6.77万元,医疗救助报销46.13万元。

四、扎实做好政策运行监测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对全县特殊困难群体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信息进行筛查,及时汇总统计个人自付超过8050元的人员信息,推送乡村振兴部门,开展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预警工作,截至目前已推送2227人次。二是积极参与全县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相关工作,及时对乡村振兴部门及乡镇反馈的涉及医保问题信息进行核实,给予医保政策解答及对策建议。

五、高度重视“政府救助平台”医保事项办理

运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参保登记、大病救助和异地就医未报销线上申请及时办结,截至2023年10月受理申请57件,其中:大病救助51件,异地就医未报销6件,办结率100%,不存在逾期未办结情况。

六、精准高效开展医疗救助“一事一议”

进一步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出现因病返贫致贫,祥云县2023年9月印发了《祥云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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