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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 来源: 中共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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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68日至7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8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霄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杨霄明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主持召开了党组会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研究部署、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求真务实,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对标《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和自身查找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牵头领导、责任庭室,明确整改时限,一项一项“对账”,一件一件落实,形成了班子全面抓总、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庭室具体承担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整改不虚不空、落到实处。

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职能职责落实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不到位、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内容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全院干警大会、部门政治业务学习等会议的重要内容,列入“第一议题”学习,确保中央、省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在本院学习传达和有效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2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及时对所缺学内容进行补学。二是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全面系统深入学、领导带头示范学、创新方式深化学、结合实际引领学,坚决克服被动而学、为学而学的消极倾向,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迅速兴起学习热潮,更好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立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聚焦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聚焦上级法院及地方党委政府对法院的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找准结合点,从学习中找方向、找目标、找方法、找机遇、找答案,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切实让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

(2)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和常态化。坚持把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提升法院政治建设水平、淬炼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的重要抓手,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全院干警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部门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重要会议上列“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确保规范化和实效化。结合工作实际和紧扣学习重点,制定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提前明确领学者和学习重点等内容。

2.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在党组会上对所缺学内容进行补学,专题学习研究党中央、省州县委战略目标和重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找准司法工作精准发力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融入大局、坚决服从大局、依法服务大局。二是结合法院职能职责,注重学用结合,以学促行,不断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坚持守正创新,提高政治能力,增强业务本领,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     

3.关于“司法体制改革不深入,职能职责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193月省高院转发省委编办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明确祥云法院设8个内设部门,202212月省高院下达领导职数调整通知,明确各部门级别、领导职数,本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已完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祥云县人民法院及各部门职责》,对法院和各部门职能职责做了具体的明确和分工。同时,积极与上级法院汇报沟通,请求上级法院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及时制定下发“三定方案”。

4.关于“立案登记工作不规范,部分案件未按法定时限立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立案登记台账。自9月开始,制作立案登记表,并对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详细划分,将立案登记工作明确责任到人。二是规范立案前案件流转程序。安排立案庭一名干警及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对诉前调解案件进行登记,形成台账,做到专人委派与专人收回,确保案件不会遗漏、丢失。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对所有案件进行来访登记,建立台账,制作诉前调解征求意见书,对已经同意诉前调解的进行签字确认,向其发放征求意见书,对不同意的进行立案分流。

5.关于“执行工作有差距,执行案件执结率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穷尽财产调查中的执行措施,切实做好网络查控与传统调查。压实传统调查手段,做好点对点调查。对本县辖区内的被执行人,必须深入其住所地对其家庭财产状况、从业状况、收入情况、生活情况开展调查,做到全面、准确。同时,加强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和限制。二是加大执行力度,适时用好惩罚手段、措施,包括罚款、司法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升实际执结案比量,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和解结案数,降低案件终本率。2023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157件,执结2075件,对外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批次24,司法拘留7人。三是切实加强案件管理,杜绝系统外循环执行案件的情况。四是提升办案效率,加快结案进度。

6.关于“审判效率与办案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严格执法办案有差距,存在程序不规范的情况”问题。

一是各部门在政治业务学习上,按业务需求组织深入学习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高审判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素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二是贯彻落实依法办案、严格办案的准则,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及程序性规定,对事实和证据应查明查清,审慎审核,提高办案质量。制定下发《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专业化审判分案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分案机制对民商事、行政案件分类进行明确,加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力度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和案件办理质量。三是用好“法答网”等平台,制作《祥云县人民法院“法答网”提问审批表》,收集有争议的问题,集中向上级法院反馈询问。同时,及时对发改案件进行评查、研讨,以研促学。

2)针对“部分审判质效指标未达到省高院要求或省州排名靠后”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省高院和州法院关于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召开“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工作推进会,分析研究指标体系和目标任务,明确短板弱项,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推动法院审执工作提质增效。二是严格审限管理,设立超审限未结案件预警通报制度,对长期未结案件进度督办,向案件承办人发出督办通知。严格执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预防和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规定》,有效预防和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组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法官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2023年以来,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各类学习培训1200余人次四是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和类案检索的作用,统一裁判尺度。修改完善《祥云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在辅助办案决策、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制约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类案检索的若干规定》,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7.关于“证据审查把关不严,存在虚假诉讼案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法院干警学习掌握中央和地方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将甄别和查处虚假诉讼纳入法官培训范围;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审判业务交流、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提高法官甄别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司法能力。同时,压实虚假诉讼初查责任,对20181月至20238月期间涉及的虚假诉讼相关案件进行倒查,开展一案一分析,综合研判现有案件情况,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整治工作。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打击虚假诉讼的宣传力度,弘扬诚实信用民事诉讼原则,彰显人民法院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的决心,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诚信诉讼。2023927日,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伪造证据,打假官司,后果很严重……》一文,对2023年甄别的1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以案普法。

8.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服务群众有‘温差’”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在工作中树立“微笑服务”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和文明用语,切实改进和提升服务效能,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安检大厅和诉讼服务大厅便民设施,提升司法为民的温度,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二是在执行局三个办案小组办公室各增设一部独立的工作电话,主动接听电话或短信,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三是认真办理好各级交办的信访案件,主动出击,及时化解信访问题,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畅通恢复执行渠道,将涉信访的执行终本案件和有财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及时恢复,切实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不深入”问题。

加强对诉讼服务站工作的提醒监督力度。定期发布诉讼服务站工作提醒,并由分管领导督促落实,确保联系法官、法官助理按时深入村(社区)开展服务工作。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诉讼服务站工作手册在完成工作三日内交由部门领导审核把关,提高走访活动痕迹资料质量。2023年,各部门已按要求开展联系服务工作,诉讼服务工作手册已上交政治部并验收通过。

9.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重点案件交叉评查过程不严格,存在以自我评查代替交叉评查、未形成评查表格、交叉评查意见未反馈承办法官等情况”问题。

严格落实案件评查机制,将“评查一件案件、解决一个问题”贯穿于案件质量评查全过程,提升案件质效。比对反馈意见,对相关案件进行梳理,组织原案件评查专班对涉及36件案件进行重新评查,最终形成评查表格,并将评查意见反馈承办法官。

2针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阶段建章立制和制度执行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建立《祥云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祥云县人民法院关心关爱干警措施》两个制度,以制度刚性落实“严管厚爱”,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二是严格落实裁判文书及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及时将评查结果反馈至对应法官。截至目前已下发《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情况通报》5份。三是抽调刑庭、民庭、行政庭、执行局法官组建案件评查组,解决评查人员力量薄弱问题。四是常规案件由审管办独立评查,重点案件由审管办评查后形成评查通报,并将通报交由评查组审核,评查组对通报把关。

10.关于“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与司法局、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严把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20234月,经向司法局、人大常委会发函复核110名人民陪审员资格后,及时清退2名不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人民陪审员各项条件进行复核,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及时清退。三是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资格自查、承诺工作。组织105名人民陪审员主动填报《人民陪审员基本信息核查表》,对职业、违纪违法经历等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在任职期间如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形及时主动报告,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规范性。

11.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深不实不细,未将责任细化分解到部门,未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或计划,工作总结部分雷同”问题。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层层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13份,进一步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定下发《祥云县人民法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祥云县人民法院新闻报道“三审三校”制度的管理规定》《祥云县人民法院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二是年初制定《祥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或计划,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和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三是将自检自查报告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内容区别撰写,分管领导加强审核把关,避免与上半年或往年材料雷同。

2)针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深入、不透彻”问题。

根据法院工作实际,按季度定期开展研判分析,特别是结合案件本身,对意识形态领域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高质量研判分析报告。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不严肃,交流发言材料敷衍应付”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科学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规范开展集中学习。2023年,计划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已开展8次。二是建立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实地参学、调查研究、专题讨论、学习考勤、学习考核、学习记录等制度,督促参学成员围绕方案主题按时提交发言提纲,并加强对发言提纲的审核。2023年以来,共审查发言提纲66份。三是根据时势要求,及时调整学习内容,合理安排学习专题,每次理论学习均参照学习方案执行,严肃学习纪律,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12.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制定下发年度保密工作方案和计划清单,确保保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保密工作,进一步细化保密工作,根据部门分工、岗位等不同针对性制定保密工作承诺书并及时签订。2023年,共签订保密承诺书110份。三是深入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完善计算机设备管理台账,强化对各部门计算机等设备的日常检查。四是加强保密人员的政审和管理,认真开展保密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四风”整治不彻底”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同向发力,形成“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抓岗位人员的责任落实体系。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主要任务,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具体指引。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9份,明确了主体责任和履职要求,逐级传导压力,推动从严管党治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各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落实部署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政党课、廉政提醒谈话、部门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材料的审核力度,切实提高材料质量和工作成效。202310月,政治部检查审核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26份,检查廉政提醒谈话记录296份,要求个别部门整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10份。四是经常性组织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突出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教育干警引以为戒,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特别在第三季度,重点结合《中共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4起法院干警酒后驾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对身边典型案例进行学习研讨,撰写廉政心得体会92篇。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风险排查防控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进一步深化干警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针对新招录、新调入法院的5名干警,专门召开座谈会议,对岗位风险、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教育引导干警主动、如实、全面填报“三个规定”,自觉结合岗位职责,深刻查找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务实管用措施,主动预防、超前预防,避免违纪违法。二是做细做实排查工作。严格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要求,对未排查的干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对已排查的干警要求以岗位对应职责,以职责查找风险点,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报告表,经部门领导初审、分管院领导审核、党组书记确认后执行,有效确保风险点找准找实,风险防控措施管用实用。2023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报告表已完成填报和修改,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了2024年报告表格式,不断提升填报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不断提高监督质效。纪检组在县纪委不抽调参加重点工作的情况下工作日有人在岗工作,纪检组长不出县外工作及特殊情况下参加院党组会。

2.关于“四风整治不够彻底,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分工作应付考核检查过度留痕”问题。

进一步规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资料收集管理,确保资料完整规范、记录详细,且不过度留痕。2023年,严格按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收集资料,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强检查力度,杜绝出现重复、错误、不完整的材料。例如,主要领导讲授廉政党课不再向所有参会人员发放党课记录表进行记录,仅以会议记录作为材料归档。

2)针对“部分内设机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式,紧密联系业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在自觉性、经常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政治部定期抽查部门学习记录,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202310月,政治部专门对部门学习记录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3)针对“文风不实,总结材料应付了事”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正文风转作风,当好示范,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改文风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干警个人材料、部门总结材料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制度,各项上报材料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政治部加强对领导班子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力度,避免出现连年雷同情形。202310月,政治部严审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26份,督促整改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等问题,避免出现雷同。

3.关于“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工作作风还需转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内部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多渠道、常态化了解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以及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监督质效。二是严格执行会纪会风相关规定,加强会议纪律监督,定期开展会议纪律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院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干警个人作出检讨。2023年以来,共开展日常督察10次,通报3次。三是加强公文处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升公文处理水平和质量,公文发文由专人审核把关,确保发文格式规范、内容正确。整改以来,开展公文处理专题学习1场次。

2)针对“少数干警对巡察工作不重视”问题。

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部门会议、支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提升全院干警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视和认识。

3)针对“对高风险岗位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对高风险岗位的管理,建立相关措施。制定《祥云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局与财务室实行“一月一对账”,对账结束后形成台账,及时清理、发放执行案款。二是对执行案款进行大排查大清理,按要求开展执行案款审计工作,审计结束后将对不明款项进行核查,核查后利用“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认领并发放,对无法认领的案款依法上缴。三是对(2022)29231493号执行案件财务报表与执行报表案款重新进行了对账,确保财务报表与执行报表案款一致,并作出说明。

4)针对“厉行节约意识不强,外出开展一般性理论培训、交流学习活动过多”问题。

强化节约意识,严格落实《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安排外出培训、交流学习,非必要、同类型培训,交流学习同年内不重复安排,精简外出培训、交流学习规模、频次,在厉行节约的同时提高培训学习实效。2023年,组织干警集体外出学习培训1次,党总支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外出活动1次,比往年减少了外出开展一般性理论培训、交流学习活动的频次。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补充2020年职工清退1550.00元和20206月“六一”儿童节慰问本院职工子女6100.00元的人员名册,已完成签字确认。二是2023年起本院所有公车维修、加油、保险均由政府采购完成,做到一事一采,杜绝挂账现象再次出现。三是20206月日常公共经费列支义务植树费用14600.00元问题:经自查涉及干警73人,已完成费用清退。四是20236月按照上级法院统一安排部署,着手对审判制服个人承担30%进行清理,经自查,2017年—2021年,涉及干警73人,清退金额75988.50元,202398日已清退完毕按照相关规定,司法警察服装由财政全额保障,无需个人承担30%

5.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完成对2020年—2022年的会计凭证装订的查缺补漏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完整性。二是及时将未入库的电子凭证柜和云南驿法庭购置的洗衣机纳入固定资产,自查梳理未发现其他未入库的固定资产。三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会计制度,扎实会计基础知识,认真审核原始单据。

6.关于“执行相关规定不严格,变相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年满14周岁未及时取消独生子女补贴问题:经自查涉及干警3人,应清退金额660.00元,已完成清退。二是司法警察加班补贴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经查,2019年至今涉及干警7人(其中120193月退警),应清退金额16650.00元,已完成清退。三是20231月起严格考勤制度,按照每月考勤发放法警加班补贴及值勤岗位津贴。四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津贴补贴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津贴补贴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7.关于“工会经费申请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129日支付唐德琴茂元超市8500.00元,购买奶粉、糖果等用于干警各类福利,未标注具体用途:经自查为辅警节日福利,用于2019年元旦节慰问,人均125.00元,已重新制作名录并签字确认。二是2020年向工会补充经费126000.00元,凭证中未附工会经费请示问题:财务人员的工作失误,已立行立改,在行政凭证中附工会请示。三是财务人员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确保原始单据的完整性。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高”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明确规定“根据议题需要,经会议召集人同意,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严格执行《中共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及有关规定,在研究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时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二是内控项目未明确服务期限,经费提前拨付问题:该项目由州法院统一安排部署,全州法院统一开展,前期由于财务人员对项目风险认识不够,在资金执行进度考核的情况下提前预付项目资金,已立行立改,在以后工作中对项目认真审核评估,合同中注明完成期限及要求。积极与内控系统建设项目公司对接,明确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目前本院内控项目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争取2023年内建成内控相关制度,完成项目。

2)针对“党组会议回避原则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在新修订的《中共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中明确“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事项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者其亲属的,党组成员本人应当回避。”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回避制度。严格执行《中共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及有关规定,按照参会人员的范围参加会议和进行会议表决,规范召开党组会议,坚决杜绝发生应回避未回避的情形,切实维护党组会议的严肃性。

3)针对“对依法监督部门的综合性问题评价和意见建议不够重视,未召开党组会安排研究落实措施”问题。

一是将研究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纳入党组议事范围,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做好整改贯彻部署和落实跟踪督办。二是检察建议不属于党组会议议事范围,检察建议主要针对审判执行工作,检察建议由各业务部门具体办理,审管办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进,对确需提交讨论的检察建议,将根据《祥云县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祥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提交会议讨论。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审判委员会审议检察建议3件。

4)针对“履行监管指导责任不到位”问题。

民事行政案件送达工作外包给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在202212月份合同到期后并未续签,该项工作也未外包。对接诉前委派调解中心,明确要求自2023911日开始调解成功案件收取费用必须开具发票,同时,加强对诉前委派中心调解案件全流程监管。

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根据省高院要求和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员额法官补员工作,配齐配强办案人员。2023年员额法官遴选面试工作已完成,将有5名年轻干警进入法官队伍。二是通过招录、调入等途径,将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法院队伍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活力。2023年新招录法官助理3人、调入行政人员2人。三是规范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能职责,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办案人员能力,完善考核机制,将“敢不敢担当、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标准,正向激励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研究部署指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下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以党建工作实效推动审判业务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把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强化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党总支强化督促指导职责,定期联系下属四个党支部召开会议,对近期党建工作进行分析研讨,做好党建工作指导和督促。2023年,共召开党建工作会议4场次。

2针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台账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痕迹资料敷衍应付”问题。

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党建业务。加强工作督导,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把关。党总支定期对下属四个支部党建工作痕迹台账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记录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对后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202310月,党总支就党建工作对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内部督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不清”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各党支部将党务知识学习纳入学习日常,在支部活动中增加“党务知识学习”环节,常态化开展学习、普及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要概念、重要制度等。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023927日,党组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提高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认识,形成浓厚氛围,打牢思想基础。二是突出程序严谨,强化审核把关。明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程序和要求,强调发言提纲、批评意见、谈心谈话等材料的质量要求,组织生活会各支部材料由组织委员审核后交支委会审核,最终由党总支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审核,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问题材料及时返回个人按要求修改完善。

(四)关于“巡察、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有差距”方面

关于“县人民法院党组对巡察反馈、督察通报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接受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抓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强化进展监督问效,确保整改有力有序。二是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修订)》《祥云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祥云县人民法院院务会会议规则》,建立完善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拟制了《祥云县人民法院及各部门职责》,对法院和各部门职能职责做了具体的明确和分工。同时,积极与上级法院汇报沟通,请求上级法院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及时制定下发“三定方案”。

(五)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方面

关于“巡察过程中未发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霄明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问题。但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上还存在欠缺,在严格管理干部职工方面还存在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而不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研指导不够,缺乏经常性提醒教育,近年来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法院改革发展,深入推进法院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持续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党建和审执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强化政治学习,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牢奋勇争先的意识。加强与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增进团结,增强凝聚力,在自觉加强学习、遵守党的纪律、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工作等方面作表率。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要求,团结带领法院党组班子认真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四个亲自”要求落到实处,督促党组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监管,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警示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干警不出问题。2023年,带头讲授党课4次,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次,与全体干警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干警未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本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将严格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抓住关键根本,彻底整改落实。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对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锁定反馈问题,确保一个不漏、按期按质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二)进一步注重常态长效,着力用好巡察成果。紧紧围绕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查摆形成原因、剖析发生根源,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快出台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就堵塞一个漏洞,不断提升整改成效。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反馈意见落实与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紧密结合,将巡察整改与提质增效、为民服务紧密结合,为祥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源头治理,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发挥巡察“体检”、派驻“探头”作用,常态化开展日常督查,全面落实“三个规定”,拿出过硬措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3128872,电子邮箱:xyxrmfy@163.com

中共祥云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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