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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祥云县人民政府

祥云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 来源: 祥云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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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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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工作,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祥云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县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制定统计发展与改革的重大措施;

(二)提请县政府决策发文的有关事项;

(三)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统计工作事项。

三、下列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事关经济社会长期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和影响面广、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其他应当由上级党委、政府决策事项;

(二)祥云县统计局内部管理、人事、财务等事项;

(三)依法应当保密的重大事项。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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