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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水务局关于中河楚场河等河道堤防水闸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公示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3日
  • 来源: 祥云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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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中河、楚场河、力必甸河、苴力河、鹿窝河等河道堤防、水闸管理保护工作,保障中河、楚场河等河道行洪安全,维护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21〕5号)要求,结合《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中河、楚场河、力必甸河、苴力河、鹿窝河等河道堤防、水闸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向社会公示。

一、划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我县中河、楚场河、力必甸河、苴力河、鹿窝河等河道堤防、水闸进行了划定。

二、划定成果

(一)堤防工程

1、管理范围:中河、楚场河、力必甸河、苴力河、鹿窝河等河道为天然河道或已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4、5级),其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堤防堤身和堤脚外5米至30米。

2、保护范围:中河、楚场河、力必甸河、苴力河、鹿窝河等河道为天然河道或已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4、5级),其堤防的保护范围为堤防管理范围外延50至100米。

(二)水闸工程

1、管理范围:中河、楚场河、力必甸河、苴力河、鹿窝河等河道主要建成小型、中型水闸。其中:中型水闸管理范围为闸坝上游、下游100米至300米,两侧30米至50米;小型水闸管理范围为闸坝上、下游50米至200米,闸坝两侧10米至30米。

2、保护范围:中河、楚场河、力必甸河、苴力河、鹿窝河等河道主要建成小型、中型水闸。其中:中型水闸保护范围在管理范围外延50米至200米;小型水闸保护范围在管理范围外延20米至100米。

本公示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若需查询,请到祥云县水务局进行查询。

联系电话:0872-3121608。

附件:1.中河堤防、水闸等水利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2.楚场河祥云段堤防、水闸等水利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3.力必甸河堤防、水闸等水利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4.苴力河祥云段堤防、水闸等水利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5.鹿窝河祥云段堤防、水闸等水利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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