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祥城镇新邑村民委员会大药师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祥发改投资【2024】37号),现将祥城镇新邑村民委员会大药师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地点: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镇公示栏
公示公告时间:2024年3月28日
一、资金的公示
(一)资金总量:约¥113.63万元。
(二)来源: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7万元,自筹16.63万元。
(三)性质: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7万元,自筹16.63万元。
(四)用途:祥城镇新邑村民委员会大药师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五)安排原则和计划:按项目建议书执行。
二、项目的公告
(一)项目申报:按照“镇申报、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的原则,祥云县祥城镇城新邑村民委员会编制了祥城镇新邑村民委员会大药师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审批:经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后,同意实施该项目。
项目名称:祥城镇新邑村民委员会大药师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一)实施地点及建设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祥云县祥城镇新邑村民委员会大药师庄自然村。
建设内容:建设C25砼道路1650m、7425㎡、排水水管200m(DN300HDP波纹管)、检查井12个、路挡500m(0.4*0.75)。
实施期限:60日历天。
(二)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祥云县祥城镇人民政府负责人:赵绍辉(副镇长);祥云县祥城镇新邑村民委员会项目责任人:李敏中(支书兼主任);祥云县祥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办负责人:徐永光(主任)。
(三)资金来源、额度及结构
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7万元,自筹16.63万元。项目估算总投资113.63万元。
联系单位:祥云县祥城镇新邑村村民委员会
监督电话:08723327718
通讯地址:祥云县祥城镇新邑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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