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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 来源: 祥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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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RGZB-2023-1211

二、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祥云县残疾人联合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日期2023-11-17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威尔易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366         

被投诉人:云南润国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满江街道宝源小区B9-2

供应商:祥云家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佳和广场59号商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2023年云南省祥云县残疾人联合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RGZB-2023-1211 )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21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中标结果公告只公告了中标供应商,没有公告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得分等情况。

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2023年云南省祥云县残疾人联合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RGZB-2023-1211 )评标委员会可能未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客观、审慎、公平、公正评审,甚至存在差别化评审的嫌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代理机构应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但不包含其他供应商的得分及排序。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认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且在合格供应商中无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作出此处理决定的时间是2024320日。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祥云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祥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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