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祥云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鹿鸣乡龙水村乡村振兴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单位:祥云县鹿鸣乡人民政府
公示地点: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
公示内容如下:
(一)资金总量:66万元
(二)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性质:财政衔接资金
(四)用途:建设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五)项目名称:鹿鸣乡龙水村乡村振兴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
(六)建设内容:
1.光伏系统:光伏组件155.44KW。
2.并网逆变器2台;交流汇流柜1台,并网箱1台。
3.线缆:光伏专用直流线450米;交流电缆530米;防雷接地扁钢80米;热镀锌桥架0.35T。
4.防水支架系统:增加立柱2.43T,增加桁架3.168T,增加檩条3.085T。
5.施工安装:立柱基础、立柱安装、檩条安装、副水槽支撑安装,防水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接地安装、直流线缆敷设、交流电缆敷设。
6.辅材及标示标牌制作。
联系单位:中共鹿鸣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872-3389041
通讯地址:祥云县鹿鸣乡鹿鸣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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