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祥财农〔2024〕2号)和《祥云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祥政办发[2021]29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鹿鸣乡罗溪村二期光伏工程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暨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鸣乡罗溪村二期光伏工程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暨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30万元,其中民族团结进步“百村(社区)示范创建行动”资金100万元,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项目资金30万元。
二、建设内容:
1.利用罗溪村委会、小学、卫生室等屋顶布置481片光伏组件(装机容量300.625KW);布置逆变器4台;汇流箱1台、并网柜1台;2.布置线缆:光伏专用直流线6500米;交流电缆920米;防雷接地扁钢60米;3.新建钢结构6.64T,辅材及标示标牌制作;4.施工安装:钢结构安装、副水槽支撑安装,防水系统安装、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柜安装、接地安装、直流线缆敷设、交流电缆敷设;5.新建锌铝镁固定支架;安装防水支架1.92T;其他构件2.12T;6.增容400KVa变压器一套;7.分子调试系统。实际工程量以项目竣工验收为准。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四、项目主管单位:祥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五、项目实施单位:祥云县鹿鸣乡罗溪村委会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
公示单位:祥云县鹿鸣乡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0日—2024年3月16日
监督电话:0872-3389041
通讯地址:鹿鸣乡鹿鸣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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