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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h22996800/2024-00203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祥云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16169089000
  • 发文字号: 〔2024〕 12号
  • 主题词: 农贸市场创优提质
  • 体裁: 通知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云县2024年农贸市场创优提质攻坚方案的通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 来源: 祥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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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祥云县2024年农贸市场创优提质攻坚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祥云县2024年农贸市场创优提质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农贸市场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各项服务保障,推动农贸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更好地保障和服务人民群众,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为期1年的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实现农贸市场“卫生清洁到位、明码标价到位、防鼠防蝇防尘到位、防火防水防霉到位、公平计量到位、抽样快检到位、生熟分区到位、消费维权到位、食品产品质量到位、信息公示到位”全覆盖。彻底消除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彻底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彻底消除计量、价格欺诈,提升消费维权水平,营造安全、整洁、有序、公平的良好市场环境,切实提升农贸市场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贸市场卫生整治,保证卫生清洁到位

加强对农贸市场开办方的监督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市场环境卫生标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配齐配全专职保洁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清洁消毒措施,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电(楼)梯、运输车辆、肉类、活禽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毒杀菌。市场开办方定期组织各类店铺、摊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督促门店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摊位(档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垃圾及废弃物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确保垃圾无外溢、无蚊蝇。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内外无乱堆放、无污迹、无异味,能正常使用,有洗用水,配备洗手液。(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市场开办方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清洁消毒措施,确保市场摊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垃圾及废弃物袋装化、桶装化定时收集清运,负责督促市场开办方对公共厕所加强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市场环境卫生规范消杀;县商务局负责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二)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保证明码标价到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农贸市场内全面推进明码标价制度落实,保证农贸市场内鲜肉、熟食、水产、预包装食品全面实行明码标价,确保标价清晰明了,实际销售价与公示价格相符或不高于公示价,价格变动及时更新。加强对市场开办方的督促落实,压实管理责任,加强市场巡查管理,对未严格落实的商户加强提醒告诫,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蔬菜、农副产品等鼓励商家明码标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规范食品安全卫生设施,保证防鼠防蝇防尘到位

高标准、严要求保障市场内食品安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市场内熟食、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全面使用“三防”设施。要求市场内熟食区档口要全面建成“三防”设施,并督促商家规范使用,销售者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在销售期间要做到“穿衣、带帽、佩戴口罩”。要求市场内销售酱菜、腌制食品等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者要严格覆膜、加盖,保证“三防”落实到位。市场内要规范安装灭鼠毒饵站,规范灭鼠毒饵的投放,投放、清理要有记录,并定期检查检视,市场内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规范市场灭鼠毒饵站的安装使用,指导市场内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销售摊点的督促指导)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证防火防水防霉到位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加强农贸市场内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制定消防、应急标准和制度,做到有标准、有制度、有预案。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各类设施配备,规范管理和使用,有效管理市场内各类供水、排水设施,做到供、排水通畅,市场内无积水,消除因积水带来的安全隐患,保持市场食品销售区整体环境干燥,全面保证防火防水防霉到位。(县商务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分工:县商务局按照市场建设规范,指导市场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齐消防设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市场制定消防标准和制度,指导市场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指导市场配齐消防设施;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市场完善应急处置有关制度,配合开展好应急处突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五)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证公平计量到位

加强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要求市场开办方在市场内必须按要求配备公平秤,并放置于显眼且便于群众使用的区域,要加强公平秤的管理并按期检测,做好检测登记,保障计量精准。进一步加强市场内计量器具抽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计量违法线索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落实食品抽样快检制度,保证抽样快检到位

市场全覆盖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建立抽样快检站。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完善抽样快检制度,并做好检测登记和结果公示。加强监督检查,对农贸市场每日开展的抽样快检加强抽查检查,对快检设备、试剂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抽检人员的检测规范开展定期抽查考核,保证抽样快检到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推进市场销售分区规范设置,保证生熟分区到位

统筹指导市场按照规范科学合理设置分区,统筹争取项目支持,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功能设置蔬菜区、鲜肉区、水果区、熟食区、水产区、活禽区、便民自产自销区等,做到鲜肉、熟食分隔,活禽销售区域相对独立,实行隔离宰杀。加强对市场开办方督促指导,压实管理责任,做到商品划行归区,摊位摆放整齐,不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禁止车辆乱入、乱停,市场内无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确保市场内分区规范,功能合理,整洁有序。(县商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分工:县商务局负责统筹项目支持农贸市场改造,规范指导市场规范分区设置;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规范落实)

(八)健全消费纠纷调解机制,保证消费维权到位

指导市场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和消费维权及消费纠纷调解制度,配备消费纠纷调解员,建立消费维权站,及时调解处理消费纠纷,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落实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体责任,主动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完善食品来源追溯制度,保证食品产品质量到位

加强对市场开办方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入场经营者建档、市场巡查、信息公布等食品安全责任义务。督促市场内的食品经营主体统一上墙悬挂有关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严格要求生鲜、肉类、冷冻食品、包装食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督促经营者向供货方索证索票,向销售方供证供票,做到食品经营来源可溯、去向可追。严格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禁票证不全、来源不明的食品入市,及时清理下架过期、变质食品。严格查验生鲜、肉类、冷冻食品、包装食品经营者的采购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有关台账记录,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产品。(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加强信息公示公开力度,保证信息公示到位

指导市场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除四害和垃圾、禽粪、污水、屠宰等卫生管理制度,根据市场分区制作市场平面分布图,并统一集中向群众公示公开。建立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每季度定期更新,市场每日抽样快检结果于当日9:00前完成并公示到位。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场内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监督制度、抽样信息集中公示及时更新,保证信息公示到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议,成立祥云县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乡镇对照方案各项任务,按照牵头抓总、协同配合、通力推进的原则,及时成立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集中推进整治阶段(2024年5—10月)。按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县同步推进专项行动,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于5月30日前,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对照目标任务,摸清辖区农贸市场问题和不足,按市场列出问题整治清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问题整治清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重点,倒排时间节点,开展对标对表问题销号,在10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

(三)全面验收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12月)。各乡镇根据整治情况,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对进行验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验收通过后,各乡镇要进一步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形成规范、有序、可持续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服务民生功能。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市管、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住房城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祥云县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参照县级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具体任务的牵头部门,要牵头建立沟通联络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项行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要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流程、减少台账资料报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适时组织开展暗访检查,强化问题发现,强化跟踪问效。

(四)务求工作实效。县级牵头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好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定人定责,逐条逐项推进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成效。请各乡镇按时间节点要求将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的相应材料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首次报送时间2024年5月22日;10月2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整体推进情况报告;12月24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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