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2300673401000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0年6月,祥云县森林公安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已划归祥云县公安局统一领导管理,并更名为“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为祥云县公安局内设部门。转隶后,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修改和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要求,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承担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活动。2022年3月,组建环食药侦大队后将原来由治安大队承担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职能职责以及由经侦大队承担的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侦查职能职责,统一划转到环食药侦(森警)大队承担,环食药侦大队承担着打击全县环食药领域犯罪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环食药侦大队以深入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主线,始终把食品药品环境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聚焦环食药领域突出违法犯罪问题,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和民生保障领域犯罪。年内共立环食药领域刑事案件59件,破案57件(其中:药品类立案7件、破案8件;食品类案件立案7起,破案4起;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类立案6件、破案6件;森林草原资源类立案22件,破案24件;知识产权类立案16件,破案14件);立案同比下降45%,破案同比下降47%,核查各类线索94条。其中成功侦破了影响力较大的“10.31生产加工销售假冒杜蕾斯品牌避孕套的假冒注册商标案”案件,抓获涉案人员16人,扣押用于生产加工假冒杜蕾斯品牌避孕套的机械设备20台、原材料半成品假冒杜蕾斯避孕套324364只、成品假冒杜蕾斯避孕套820余件、车辆3辆、扣押涉案资金168.9万元。同时在州县公安局统筹指挥下,成功侦办“7.11系列销售疑似假冒耐克、阿迪鞋子、衣服商标的商品案”,共立破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6人;清查售假窝点17家,查扣涉案疑似假冒耐克、阿迪达斯商标的鞋子7000余,衣服裤子600余件;扣押非法所得67万余元,手机20部,电脑6台,收银设备3台,经审查涉案资金流水高达1600余万元。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实现河湖警长全覆盖,切实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落实警长巡河责任制度,积极协调整合公安、水利、环保等涉水执法人员和警务辅助力量,对重点流域、重点河段和重点部位开展巡查,对破坏水资源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3年,依托森林警长制,强化林区巡逻防控,建立火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强化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整治,加强值班备勤,严厉打击森林火灾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肇祸人员。2023森林防火期发放宣传横幅、宣传册不少于600份,出动警力为民办事,群众满意度达9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工监督室(综合勤务室)、一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二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三中队(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祥云县公安局清华洞森林派出所(财务不独立核算,未批复决算)
祥云县公安局云南驿森林派出所(财务不独立核算,未批复决算)
祥云县公安局米甸森林派出所(财务不独立核算,未批复决算)
祥云县公安局普棚森林派出所(财务不独立核算,未批复决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祥云县公安局清华洞森林派出所(财务不独立核算,未批复决算)
祥云县公安局云南驿森林派出所(财务不独立核算,未批复决算)
祥云县公安局米甸森林派出所(财务不独立核算,未批复决算)
祥云县公安局普棚森林派出所(财务不独立核算,未批复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5463857.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3857.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1620.38元,下降10.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41620.38元,下降10.5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5650630.05元。其中:基本支出5120729.00元,占总支出的90.62%;项目支出529901.05元,占总支出的9.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1977.38元,下降4.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0546.79元,下降9.71%;项目支出增加258569.41元,增长95.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云南驿林区派出所建设,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刑事案件侦查发生的办案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20729.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07551.05元,占基本支出的88.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3177.95元,占基本支出的11.97%。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9198.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529901.05元,占总支出的9.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刑事案件鉴定费补助经费项目3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内共立环食药领域刑事案件59件,破案57件(其中:药品类立案7件、破案8件;食品类案件立案7起,破案4起;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类立案6件、破案6件;森林草原资源类立案22件,破案24件;知识产权类立案16件,破案14件);立案同比下降45%,破案同比下降47%,核查各类线索94条。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安排装备业务经费项目229901.05元。主要用于:2023年成功侦破了影响力较大的“10.31生产加工销售假冒杜蕾斯品牌避孕套的假冒注册商标案”案件,抓获涉案人员16人,扣押用于生产加工假冒杜蕾斯品牌避孕套的机械设备20台、原材料半成品假冒杜蕾斯避孕套324364只、成品假冒杜蕾斯避孕套820余件(共1216560只,其中超薄装60480只)、车辆3辆、扣押涉案资金168.9万元。同时在州县公安局统筹指挥下,成功侦办“7.11系列销售疑似假冒耐克、阿迪鞋子、衣服商标的商品案”,共立破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6人;清查售假窝点17家,查扣涉案疑似假冒耐克、阿迪达斯商标的鞋子7000余双,衣服裤子600余件;扣押非法所得67万余元,扣押汽车一辆(保时捷)、手机20部,电脑6台,收银设备3台,经审查涉案资金流水高达1600余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0630.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73730.43元,下降22.9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部分项目正在实施,未形成支出,因此项目支出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414650.00元,占一般公共的78.13%;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刑事案件侦查发生的办案费等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445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主要用于本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支出、单位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32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对我县民族贸易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资金兑付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72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8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4507.8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34%,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800元,决算为108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6%,完成年初预算的23.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8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367.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4507.85元,无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800.00元,决算为108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年中从办案业务费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刑事案件侦查发生的办案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活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刑事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活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刑事案件侦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177.95元,比上年减少216779.00元,下降26.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各项支出精打细算,压缩各项一般性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工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996,060.31元,其中,流动资产236,610.02元,固定资产3,690,388.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9,061.60(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2135.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5199.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祥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92300673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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