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下庄镇人民政府举行了《祥云县下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情况和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祥云县下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4年6月24日,在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下庄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祥云县下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4年8月28日,根据听证报名情况,确定了听证参会人员,包括:1名听证主持人(王崇标);2名决策发言人(田仁满、罗家猛);2名听证监察人(王汝存、杨林强);5名旁听人员(夏永鸿、陈雪、刘蕊、李停顺、罗朝祥);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20名,其中:县人大代表2名(李庆平、付洪浩)、县政协委员2名(李树龙、何光祥)、法律工作者1名(张丽)、相关部门15名(张晓婷、李昊天、阮培元、李鸿元、左梅龙、常鹏、邹娟艳、蒋维文、解晓杰、张韬、赵聪、张中辉、奚红敏、夏国军、陈苹);指定了2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4年8月28日,在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下庄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祥云县下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2024年8月28日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3:30,在下庄镇3楼中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下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田仁满主持,2名决策发言人和2名听证监察人到会,听证代表应到会20人,实到15人(5人请假),旁听代表应到会5人,实到5人。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2、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听证文稿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情况;
3、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决策发言人根据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作答辩;
4、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并作最后陈述;
5、主持人作听证总结发言;
6、听证监察人宣读监察意见;
7、听证代表、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发言记录并签字确认。
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15名听证代表,5名旁听代表听取了《祥云县下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汇报,一致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1、对农村污水管网建设进行详细规划,并与全县农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相衔接。
2、在规划第二产业加工点中,增加水盆高原特色林果加工基地。
3、在下庄镇特色产业中,增加沐滂村蔬菜产业,纸房村樱桃产业。
4、在规划文本部分中完善“环镇东路”、“中河路”的项目规划。
5、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与我镇实际规划紧密结合,并及时调整更新。
6、对全镇空闲农村自建房进行合理规划,提高建设土地利用率。
7、规划工作应结合下庄镇实际,设计方应实地走访各村详细了解情况。
8、建议将下庄镇中心卫生院停车场预留为建设用地,满足卫生院未来发展。
9、建议将下庄镇中心卫生院搬迁项目列入下庄镇重大项目中。
10、建议将各村小坝塘除险加固工程纳入规划中。
11、建议在集镇区规划一个应急避难区,用于人员疏散及应急避难。
12、各类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单位应逐一与涉及部门站所对接,对符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13、对涉及各类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等在办理土地农转用后,对涉及规划进行及时调整。
14、听证程序合法性和规划编制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15、建议在集镇区周边规划一个商业服务区。
16、加强文本校对,修正部分表述或引用错误。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我镇及时组织对梳理的听证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对农村污水管网建设进行详细规划,并与全县农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相衔接。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对接,落实省州县规划,做好下庄镇农村污水管网规划。
2、在规划第二产业加工点中,增加水盆高原特色林果加工基地。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将水盆高原特色林果加工基地纳入规划第二产业加工点中。
3、在下庄镇特色产业中,增加沐滂村蔬菜产业,纸房村樱桃产业。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将沐滂村蔬菜产业,纸房村樱桃产业纳入下庄特色产业中。
4、在规划文本部分中完善“环镇东路”、“中河路”的项目规划。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在规划文本中完善“环镇东路”、“中河路”的规划。
5、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与我镇实际规划紧密结合,并及时调整更新。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加强编制单位对接,对不符合乡镇实际规划部分进行及时修改。
6、对全镇空闲农村自建房进行合理规划,提高建设土地利用率。
意见予以采纳。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统一部署,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镇政府将依法依规稳妥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7、规划工作应结合下庄镇实际,设计方应实地走访各村详细了解情况。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实地走访各村详细了解情况。
8、建议将中心卫生院停车场预留为建设用地,满足卫生院未来发展。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将中心卫生院停车场预留为建设用地。
9、建议将下庄镇中心卫生院搬迁项目列入下庄镇重大项目规划中。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将下庄镇中心卫生院搬迁项目列入下庄镇重大项目规划中。
10、建议将各村小坝塘除险加固工程纳入规划中。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将各村小坝塘除险加固工程纳入规划中。
11、建议在集镇区规划一个应急避难区,用于人员疏散及应急避难。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对接,在集镇区周边规划一个应急避难区。
12、各类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单位应逐一与涉及部门站所对接,对符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要求编制方与涉及重点项目部门逐一对接,并听取意见建议。
13、对涉及各类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等在办理土地农转用后,对涉及规划进行及时调整。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将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对涉及农转用及各类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等进行规划及时调整。
14、听证程序合法性和规划编制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听证,确保程序合法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政府部门规定进行编制。
15、建议在集镇区周边规划一个商业服务区。
意见予以采纳。镇政府已规划商业服务区,并在下一步村庄规划中明确用地范围,落实好项目用地。
16、加强文本校对,修正部分表述或引用错误。
意见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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