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对符合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85名人员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对享受补贴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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