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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大理州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尿毒症门诊与住院透析包干标准的通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6日
  • 来源: 祥云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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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大理州尿毒症患者透析待遇支付政策,从2025年8月1日零时起,大理州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尿毒症门诊与住院透析包干费用按云南省统一标准进行调整: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月6000元(血液透析每次6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月5500元(血液透析每次550元),一级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月5000元(血液透析每次500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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