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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的通告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8日
  • 来源: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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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的积极作用,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对在祥云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45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对经认定后的优秀电商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的电商创业补贴。此项补贴每人(项目)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含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不超过5年,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三)创业主体为独资的申请人须是法定代表人,其他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四)创业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

(五)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六)具有示范引领性。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6个月的;

2.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4.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项目申报材料

按自主申报原则,对在祥云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符合条件的请于2025年9月25日前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一式2份;

2.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复印件;

3.项目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

4.电商平台注册截图(平台须注册满6个月且不超过5年);

5.连续半年月均营业收入及销售单量(提供平台后台数据、银行流水、平台增长率截图等材料);

6.省内发货单量占比情况(提供物流数据、销售产品供应量截图);

7.店铺经营状况平台评价(平台数据、企业信用信息截图等);

8.吸纳就业情况(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用工协议);

9.自有品牌、专利及自有产品加工情况(提供证书、平台帐号主页截图等);

10.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为失信和无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

四、认定程序

(一)县级初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员及项目开展资格审核和实地调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推荐。

(二)州级认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抽调相关工作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认定。对拟扶持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五、办理地址及电话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一号窗口(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132号)。

咨询电话:0872-3120330。

附件: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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