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政办发〔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祥云县旅居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有删减)
2025年3月4日
祥云县旅居业发展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及《关于推进“旅居大理”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快祥云旅居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抓住打造“旅居云南”品牌机遇,按照全州旅居业发展“123456”的工作思路,积极融入“旅居大理·品味乡愁”IP打造,实现构筑全域高质量旅居格局,系统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推动祥云县旅居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旅居业更高的诉求。
以七宣村为重点,放大乡村旅居品牌,统筹城镇生活旅居、度假旅居、文化艺术旅居、体育运动旅居、医疗康养旅居、养老旅居等业态差异化发展。2024年底,提炼乡村旅居典型示范案例1个。2025年,全县培育3个左右旅居重点村。2026年,全县培育3个左右旅居重点村。2027年,全县培育6个以上旅居重点村,引培一批旅居龙头企业,培塑“百村千宿”旅居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建设谋划策划。深入开展资源盘点,加大对空心村和村内闲置住宅等乡村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闲置资产资源情况,掌握乡村旅居适宜村庄、建设运营市场主体底数。立足各点位自然资源禀赋和交通区位优势,充分考虑村庄整体风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大力开展旅居乡村挖掘布点,依托市场主体开展乡村旅居建设规划,制定整体发展思路,明确推进计划,加快布局一批旅居试点。(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探索合作开发机制。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强化村党组织、农户和企业、合作社多方联动,积极探索“村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合作模式。村党组织采取流转、租赁盘活等方式,村集体通过入股参股等方式,与乡村旅居开发主体建立合作关系并统筹推进村内基础设施升级、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消费场景丰富。完善各主体间的收入分配机制,村民通过提供闲置住房、土地流转及其他闲置资源获得租金收入,参与村内各业态发展获得务工收入,村集体通过“保底收益+股权分红”等获得集体经济收入,企业通过项目建设运营获得发展收益,实现村企共建设、齐发展,带动村民就地就业稳定增收,构建联治联建联管乡村建设发展治理新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
(三)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储备、遴选、培育一批旅居试点村。整合项目和资金,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开展绿美村庄、绿美城镇建设,优先支持旅居试点村农村公厕按旅游厕所标准全面提标提质,为旅居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实施)
(四)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坚持招大引强与培优扶强相结合,高水平策划、包装、优选一批优质旅居项目开展招商推介,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及时进行升规纳统。一是创新乡村旅居管理模式。积极推广七宣村“乡村 CEO”运营模式,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整合优质旅居资源,投资参与旅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支持有条件的村镇成立强村公司,整合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开发运营旅居住宿、餐饮、购物、出行等项目和服务,做大做强庭院经济。坚持“有村就有”" class="remindInfo" title="村就有" readonly="readonly">就有联农带农责任”的原则,推动全县所有旅居村全面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在积极推广“校地合作”联动、“资产入股”分红、“参与服务”增收等经典模式的基础上,鼓励各村组探索推出旅居联农带农益农新模式,实现村集体增收、运营主体盈利、村民致富多方共赢。二是培育旅居服务机构,开发旅居线路产品,吸引更多县外艺术家、银发群体、数字游民等来祥云旅居。三是完善医疗康养旅居。优化温水、王家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其他地区的职工疗休养合作与联动,突出中医药、养生文化与旅居相结合,组织职工到祥开展疗休养旅居活动。(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县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能职责实施)
(五)公共服务配套工程。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支持旅居试点村推进农村道路、农村供水、数字乡村、教育医疗和农村电商、消防、物流、应急避难、健身养老等设施建设,构建以“医、养、健、食、娱、居”为一体的乡村旅居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村镇依托有条件的旅居住宿接待单位开办服务村镇居民、工作人员和周边旅居客群的“邻里小食堂”。拓展完善文化礼堂、村镇戏台、文化广场、非遗传习场所等设施,打造村镇居民与旅居客群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加快实施5G网络“村村通”工程。鼓励和支持农贸市场、疗养机构、酒店、民宿等开展适老化改造,打造社区型、乡村型、景区型、酒店型、养老院型旅居业态。支持旅居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驻留达到一定时长的旅居客纳入健康管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托艺术家第二居所、精品酒店民宿、“嵌入式民宿”等场所搭建旅居客群社交平台,满足祥云旅居客的社交需求。坚持主客共建共享共治理念,全面提升旅居服务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六)住宿体系完善工程。建立城市和农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机制,发展“嵌入式”民宿、度假民宿、旅居公寓、旅居小院等多层次新型住宿租赁业态,建立层次分明、结构齐备、类型多样、布局合理的旅居住宿体系,实现星级住宿标准化、生态住宿多元化、特色民宿精品化、度假住宿目的地化、康养住宿社区化。搭建具备整合分散民宿闲置房间的旗舰式运营平台,打造一批旅居典范,满足旅居客多样化需求,助力住宿业实现量效转换和质效提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七)典型示范带动工程。以全省50个、全州20个旅居典型示范案例为样本,以乡村旅居为重点,深入挖掘旅居业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培树一批联农带农益农效果显著的旅居村,逐步形成示范一个、带动一片的发展态势,构建点状辐射、带状串联、网状协同的旅居产业发展空间。总结推广七宣村旅居村建设经验,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剖,打造一批叫得响、能复制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新闻宣传、旅游推介等多种方式,借助融媒体、自媒体及中国旅游日、旅游交易会等渠道和平台,适时推广农文旅融合典型,为“旅居大理·品味乡愁”IP打造贡献祥云力量。(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八)宣传推广赋能工程。以“一镇一品”为目标,围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旅居云南”主题,支持各乡镇聚焦自身优势创建多元化的旅居品牌,丰富“旅居祥云”专栏内涵。发挥祥云气候、生态、文化和交通区位等资源优势,加大宣传营销力度,不断扩大国际国内旅居客源市场。抢抓“寒暑假期”“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庆节点,大力开展乡村旅居营销推介,扩大产业影响。(县政府新闻办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三、实施进度
(一)摸清底数(2024年12月底前),对全县具备发展旅居业的点位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全县旅居业重点发展方向。
(二)夯实基础(2025年1月底前),制定各旅居点实施方案,分批有序制定发展计划,寻找有资源、有意向的旅居开发主体开展项目规划设计。
(三)打造示范(2025年2月—2025年6月),坚持典型引路,打造遴选一批旅居特色品牌,总结提炼典型示范。
(四)全面推广(2025年7月—2027年12月),根据方案目标全面扩大旅居业规模,加大宣传推广,促进全县旅居业态健康稳定发展。
四、支撑项目
(一)乡村旅居项目
充分盘活闲置资产资源,按照“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理念,结合村庄整体风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利用闲置房发展旅居业态,大力开发特色种养、农耕文化、民俗体验、乡村民宿等多种乡村旅游产品,按照“盘活一批闲置旧房、实施一批乡村旅居,用活一批低效土地、发展一批致富产业”的理念,打造独具祥云特色的乡村旅居品牌。
旅居点:禾甸大营社区(七宣村)、大营社区(营盘箐)、汉邑村、温水村,米甸黄草哨村,下庄金旦村,刘厂镇刘厂村、王家庄村。
牵头单位:禾甸镇人民政府、米甸镇人民政府、下庄镇人民政府、刘厂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城镇旅居项目
发挥祥城镇医疗、教育、康养、文体、市政等优势,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提升对旅居产品的承载力。
旅居点:祥城镇箐中村图强新村、祥城镇茨坪村、祥城镇清华古洞景区
牵头单位:祥城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度假旅居项目
参照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打造洱海卫城——青海湖片区度假旅居业态,培育滨湖休闲、户外运动、非遗文创、亲子研学等环青海湖农文体旅融合产品。积极引进高端酒店连锁品牌,鼓励青海湖周边开发民宿产品,不断丰富住宿体系。
旅居点:沙龙镇白石岩村晒经坡、沙龙社区水涨地、青海营村小后所
牵头单位:沙龙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县教体局、县林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文化艺术旅居项目
鼓励有一定文化艺术基础的朝阳村、自羌朗波罗村创建“艺术家第二居所”,吸引省内外中高端休闲旅居康养流量体。同时,巩固“丹青焕彩 寻梦云南源”活动成果,创新举办各类文化创意活动,大力发展“创意+节庆”经济,吸纳各类文化艺术旅居人群。
旅居点:东山乡干海朝阳村、米甸镇自羌朗波罗村、云南驿镇云南驿村
牵头单位:东山乡人民政府、米甸镇人民政府、云南驿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联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特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县加快旅居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调度旅居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县级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为成员单位。聚焦全县旅居业发展重点村,整合各成员单位项目合力、资金合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要结合交通区位及资源禀赋研究细化区域内旅居工作方案。
(二)政策支持。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要优先保障旅游开发用地的供给,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实行优先支持。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旅游产业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
(三)改革创新。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支持鼓励农户将合法拥有的闲置房屋,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用于发展旅居业。依法依规开展农房用地、规划、行政审批,将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农房选址安全和建造安全,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依法依规采取流转、托管、租赁等方式,将农村闲置资产资源整合,通过入股等方式与“强村公司”建立合作关系进行统一运营管理。有效利用已建成住宅、商办、物业等存量房资源支持旅居产业发展。
(四)人才引培。用好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加大旅游人才引育助推现代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省、州旅游人才引育政策,以策划及运营为突破口,积极引进实力强、有情怀、有地域差、自带外域流量的旅居企业,开展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提高旅居业发展的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开展旅居创客行动,以七宣乡村CEO为支点,培育本土旅居运营团队,拓展祥云旅居人才圈。引导和支持返乡人员、乡贤、大学生等人才从事旅居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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