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家长朋友:
根据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引导学生走出校园、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经研究,现将2026年放春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4月8日放春假,共2天。春假与清明节法定假期(4月4日至6日)衔接,学生可连续休息5天。
二、放假范围
(一)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1-9年级学生安排春假。
(二)高中(含中职)教育阶段暂不纳入本次春假范围。
三、教学管理要求
(一)春假期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收假后,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突击性、临时性考试。
(二)春假期间,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外阅读、体育锻炼、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三)春假期间,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违规补课,严禁教师参与任何形式有偿补课。
四、注意事项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安全教育管理责任,在放假前集中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交通安全、防食品安全、防电信诈骗、防森林火灾、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全面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广大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主动加强对孩子的全程监管与教育提醒,严防孩子私自到河塘库渠等危险水域玩耍,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饮食卫生、规范用火用电用气,切实筑牢假期安全防线。
成长,既有课堂深耕,亦有山水滋养;春光,既能温润童心,亦能涵养初心。愿少年行走研学课堂,立德启智,健体尚美,躬身乐劳,收获成长;愿家校同心携手护航,守护平安喜乐,相伴向阳而行,共赴山河辽阔。
特此通告。
祥云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