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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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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精神及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聚焦四个体系主题学习研讨3次,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育1次,全局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四减一优一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优服务、增便利)要求,整合申请表单,精减申请材料,优化内部流程,推行一次踏勘、并联审查,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审批事项的内部流转速度,提升审批效率,减少群众跑腿次数。2025年共完成1030件审批事项,其中户外广告许可694件,施工占道许可69件,经营性占道许可265件,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件,累计完成行政收费金额3.8万元,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高达98%以上,群众满意度持续保持在98%以上。推进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规定和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三)认真解决群众关切,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年内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事项256件,其中信访局交办6件;大理评议系统2件;12345热线248件,涉及占道、市容、停车、共享单车、违章建筑、市政设施、烧烤油烟等方面,事项办结率100%,满意率95.3%,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秉持柔性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审慎包容执法。以随机抽取202510月为例,仅有理政通平台视频记录的采取批评教育、劝导、纠正轻微违法的案例累计达544件次,既维护城市秩序,又彰显执法温度与人文关怀。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执法工作重点、热点,制定《县2025年学法普法计划》,创新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大家讲职工讲坛,编撰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草3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手册》,印制320册发放执法人员,丰富了普法载体和形式,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职工例会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22次,组织全局以考促学学法教育活动1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推进城市管理五进共建工作,开展活动8次,发放包括《宪法》及绿化、规划、环保、垃圾处置、林草等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依托祥云视角抖音平台账号发布视频79条,通过媒体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篇,提升市民守法意识,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局认真履行行政执法改革后确定的执法事项,年内执法一大队共查处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案件3402件,处罚金额16.49万元。执法二大队查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案件26件,罚款121.95万元;执法三大队累计立案查处行政案件74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违法线索9件,罚没金额168.52万元,移送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件。打击了管理领域行政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正常的城市公共秩序、国土空间秩序和林业生产秩序、生态安全。

(六)持续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年内集中开展全局依法行政教育培训2次,共190人参训。一是开展以《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教育;邀请县法院法官讲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标准和要求;着眼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短板弱项,开展《调查(询问)笔录制作技巧和规范》《调查取证技巧及现场勘验技术规范》《取证策略、风险点及应对方法》专项技能培训,夯实法律基础,强化实务技能。二是结合执法辅助人员招录,对城市管理业务、法律常识、工作纪律和规范进行岗前培训,为推动新一批辅助人员找准定位、融入角色、适应岗位。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完成主体资格、执法委托、执法职责、执法人员、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公示,公示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36件,公示办结的行政许可1030件;通过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公示案件1216件。受委托执法二、三大队案件提交委托机关公示。本年度本机关未作出重大执法决定。

(八)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针对评查发现问题,印发《2025年上半年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对照整改的通知》,紧盯评查发现问题整改。州司法局抽取我局13个卷宗进行评查,其中抽取行政处罚卷宗6件,评查结果为1件优秀、5件合格;抽取行政许可卷宗7件,全部合格。

(九)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防范法律风险。为有效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落实,强化对露天烧烤行为长效管控,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县人民政府责任分工,我局起草了《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规划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的规定,完成了《通告》的调研起草、普遍性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工作,1222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并公布了《通告》,按要求进行备案,切实防范和化解决策风险。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管理部门与乡镇、委托执法单位间执法监管协调机制尚待完善。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从原有管理机构中剥离,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责从原来单纯的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扩展到涵盖住建、环保、规划、土地、矿产、林草等行业执法。当前,业务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部门的末端执法职责边界还不够清晰,弱化了事前事中管理的作用,没有从矛盾的形成期或者初期采取引导和管控手段,而是期望通过执法手段最终解决,导致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上沟通衔接力度不够,管理效果处于震荡期二是在城区交通管理联合执法、噪声污染和油烟污染执法中,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足。三是在自然资源、林草执法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执法单位、乡镇间改革后在巡查发现、制止、报告、线索移交、执法协助、整改监管上机制不完善,配合不密切。

(二)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一是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同时,队伍整体文化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自觉意识不够,法治能力不足。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思想较为淡薄,不善于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仍然存在。

(三)执法装备配置有待加强。当前,全局三个大队视频取证工具仅有41部执法记录仪,没有专门的证据大容量存储介质,调查取证和证据存储工具严重不足;全局无编制内执法值勤车辆,影响队伍机动性,执法装备与完成全县自然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林草、城市管理执法职能不相适应。主要原因受困于机构车辆编制和财政经费,导致执法装备配置受限。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要领导年内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各1次,持续推进全员普训、专业培训、案例分享等培训模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依法行政业务培训2次,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22次,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2次,并根据情况及时对法治工作作出调整和部署。

(二)健全法治建设机制,压实行政职责。一是在推动县城规划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划定的重大行政决策部署过程中,严格依照有关程序规定开展决策,努力做到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二是编制《内部人员干预执法办案纪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现场执法值勤工作规范》《祥云县林草领域执法协调机制》等一批制度、规范,推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按要求完成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4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代表、委员均对办理结果评价满意;县人大对我局近两年工作进行评议,通过代表表决,评定为满意等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选聘1名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上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把关,降低法律风险。五是严格依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完成1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六是坚持法治用人导向,将一批法律素养好、文化水平高的干部调整到执法和法审负责人岗位上,做好法治工作人才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2026年,全局将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思维更深融入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各领域,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二)推进作风效能革命,塑造执法队伍新形象。一是深入开展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行“721”工作法,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二是坚持党建引领,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扎实肯干、廉洁自律的执法队伍。

(三)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迅速贯彻落实《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云南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新公布政策和法律文件,强化执法新标准、新规范的落实,结合队伍自身实际,加大依法行政能力短板弱项教育培训,提升法治业务水平,狠抓队伍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加快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实现部门联动。一是要妥善处理好监管与处罚的关系。建立委托单位、乡镇与相关领域执法大队之间的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行政管理职能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二是要不断完善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规范案件线索移送流程和必备材料,及时进行线索核实和查办工作,提高办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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