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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h22996800/2022-00171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祥云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49209794000
  • 发文字号: 〔2022〕 10号
  • 主题词: 人才服务
  • 体裁: 通知

[政策文件]中共祥云县委办公室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云县集聚优秀人才服务区域产业中心城市建设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
  • 来源: 中共祥云县委组织部
  • 【字体: 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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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办发〔2022〕10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祥各单位:

《祥云县集聚优秀人才服务区域产业中心城市建设的十条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祥云县委办公室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祥云县集聚优秀人才服务区域产业中心城市建设的十条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着力打造更优人才发展环境,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到祥云创新创业,建设一支数量可观、专业扎实、能力突出、作用明显的“彩云优才”队伍,为建设区域产业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中心、商贸服务国际陆港、产城融合新型城市”的新定位,新引进的产业科技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其创新成果在县内产业化成效明显,投产后第一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的,经评估后分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三个层次,分别给予人才团队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内外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形成成果转化,带动作用明显的,可以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支持。

二、建立人才奖励机制。按照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高端人才(C类)、骨干人才(D类)4个类别制定祥云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组建核查认定专家组负责认定工作。对新引进到县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科研成果转化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A、B、C类人才,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分3年支付到位。柔性引进且在县内企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累计满12个月,工作成效显著的A、B、C类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5年内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以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提高人才生活待遇。对新引进县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A、B、C、D类人才,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四、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对新引进到县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优先安排免租入住公租房、保租房,或者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柔性引进人才按实际在祥工作时间核发。对新引进到县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A类人才给予120平方米商品住房一套或50万元购房补贴,B、C、D类人才合同期内在县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5年兑现,已享受租房补贴的在购买商品住房时予以抵扣。

五、实行人才个税奖补。新引进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的,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县级留存部分50%给予奖补,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补期限为3年。每个企业奖补人数,由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投资额度,商财政、发展改革、投资促进等部门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原则上每个企业不超过10人,总量不超过企业所缴纳税收县级留存部分的10%。带动作用突出的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研究确定奖补标准、人数、期限和总量。

六、创新优秀人才编制、岗位管理。在全县编制总量范围内调剂事业编制,设立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专户,为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编制保障。支持县属公立医院、职业中学实行编制人员+备案制人员的人员总量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编内编外同工同酬管理机制。引进人才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均予以认可,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探索建立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探索实施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行聘任制、任期目标责任制,薪酬待遇执行年薪+目标绩效制度。

七、提供优质生活保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不受学历、年龄、就业创业限制,可自主选择落户方式,实现落户“零门槛”,凡具有祥云县户籍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均可申请投靠落户。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在县内幼儿园优先选择入园就读,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意愿优先安排就近入学,报考县内普通高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县属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家庭医生和就医服务联络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县委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安排一次健康体检。优先推荐高层次人才参加省州相关部门组织的休假疗养,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疗休养活动,A、B类人才每年可享受0.5万元疗休养补助,C、D类人才每年可享受0.3万元疗休养补助。到县内A级景区观光旅游,持相应证件可携同5人享受免收门票优惠。从县内客运站、高铁站出行,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八、优化服务方式和流程。健全完善县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直接联系服务人才制度,在县人才服务中心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信息资讯等服务,全程代办高层次人才申请事项,职能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办理服务事项,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服务措施落实到位。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积极申报各级人才项目和支持政策,并提供代办服务。

九、鼓励用人单位全方位引才育才。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购买服务、聘请顾问(团)等方式举办组团式引才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并按合同支付劳务报酬,所需经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主管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引才成效每年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积极培养高层次人才,现有人才经申报评审成为高层次人才的,享受第六、七、八、九、十条待遇,对人才培养成效明显的用人单位给予最高5万元培养经费补助。

十、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注重在优秀人才中发展中共党员,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大人才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有机融合,大力选树、宣传优秀人才干事创业的先进事迹。每5年对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进行一次表扬奖励,激发广大人才投身建设区域产业中心城市的热情。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与现行相关政策有交叉重复的以本文件为准。所需经费列入承办部门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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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祥云县集聚优秀人才服务区域产业中心城市建设的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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