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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h22996800/2024-00205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祥云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15130120000
  • 发文字号: 〔2024〕 13号
  • 主题词: 慢性病 防控示范区
  • 体裁: 通知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祥云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
  • 来源: 祥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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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

   《祥云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祥云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合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健康县城建设及健康祥云行动(2020—2030年),争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有效防控慢性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大理州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和动态管理体系,促进实施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与干预策略,落实健康促进与综合防控措施,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完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评审并获得命名。

(二)具体目标

1.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环境支持。将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与“五城共建”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健康县城、健康祥云行动(2020—2030年)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等社会化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优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医防协同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康”整体融合发展。

4.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服务。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祥云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祥云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挺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登银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林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星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安平顺   县财政局局长

段青云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杨志才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任军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式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东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段云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新泉   县民政局局长

曹艳萍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爱霏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荣承   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局长

刘 平   县商务局局长

杨曦丽   县医保局局长

赵璐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永春   县文明办主任

张健维   团县委书记

高 静   县残联理事长

徐艳春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毛仁艳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胡林果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余红梅   县妇联主席

赵瑞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慢性病防控工作规划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落实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慢防办”)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王星灿担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何正梅担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依照相关规定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县慢防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方案和计划;建立联合督导、考核评估和联络员工作制度,做好工作的对接交流,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每年至少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年底组织开展年度创建目标绩效考核;定期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慢性病防控业务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培训,总结创建工作的特色案例,积极复制、推广创建经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慢性病防控政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慢防办。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按规划、计划保障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慢防办、县卫生健康局。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对各部门落实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目标管理;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并向公众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慢防办。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环境支持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牵头单位:县慢防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

2.为群众提供方便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祥城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总工会。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县烟草专卖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明办。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专题宣传。开展健康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2.开展专项活动。开展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

(四)促进慢性病防控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康的整合。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五)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技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落实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辖区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红十字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七)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单位:县慢防办。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3—4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全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启动会议。对成员单位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进行指标解读,对各部门具体工作做详细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2024年4—12月)。根据工作方案,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对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表,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落实创建措施。县慢防办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对标对表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评审前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

(三)评审及命名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向州卫生健康委提交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接受州级专家的现场评估。由州级评审达标后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申报,省卫生健康委评审达标并通过省级现场评估后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评审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接受国家级现场评审。

(四)持续推进阶段(获国家级示范区命名以后)。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并按5年复审周期做好复审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属地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业务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按照创建工作规划、计划及时给予拨付,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慢防办要建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到位。及时发现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成员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祥云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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