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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
  • 来源: 祥云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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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慢性病是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一类疾病,已成为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为切实做好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国办发〔20171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云南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大力推进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并于2019年成功创成云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02312月又顺利通过省级复评审,并获省级重新确认命名。2024年,我县在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基础上提质升级,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二、出台目的

为持续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合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健康县城建设及健康祥云行动(20202030 年),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切实提高慢性病管理质量,真正发挥示范区引领带头作用,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起草过程

在《祥云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在多番商讨修改后,形成了《祥云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县政府办、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23个县级部门及10个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对于合理意见进行了采纳,对于存在分歧的意见,及时与提出意见的部门进行了反复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最终形成了《祥云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进一步建立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和动态管理体系,促进实施慢性病危险因素预防与干预策略,落实健康促进与综合防控措施,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提高慢性病防治水平,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完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评审并获得命名。

具体目标:制定了政策完善、环境支持、体系整合、管理先进、全民参与5方面目标内容。

五、组织机构

成立了由23个县级成员单位和10个乡镇组成的祥云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建立联合督导、考核评估和联络员工作制度。

六、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完善慢性病防控政策、加强慢性病防控环境支持、“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促进慢性病防控体系整合、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落实慢性病全程管理、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创新引领8个方面的内容,24项具体工作任务63条具体指标,136个赋分标准,总分共计300分。每项工作内容明确了工作措施、指标任务及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七、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434月),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44月—202412月),第三阶段评审及命名阶段(202412月—2025年),第四阶段持续推进阶段(获国家级示范区命名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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