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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h22996800/2023-0018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祥云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1678388130000
  • 发文字号: 〔2023〕 8号
  • 主题词: 绿美城市建设
  • 体裁: 通知

[政策文件]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 祥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 来源: 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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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政办通20238

祥城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

《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70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根据《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工作部署,结合《云南省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及《大理州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工作目标,围绕高质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努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为科学有序推进全县绿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美化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祥云县“绿美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其中“绿美社区”已包含在“绿美城市”建设中,不再另行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系统观念,以“增绿提质”为主线,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通过十年计划三年行动,着力构建和不断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和山水空间格局,转化资源优势,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和区域影响力,打造“特色鲜明、景观优美、类型丰富、幸福宜居”的有祥云特色的绿美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绿色惠民,节俭务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考虑建设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立足惠民利民、务实节俭、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布局强化城市绿地的普惠性和均好性,提升城市公共绿地空间环境品质,推进节约型绿地建设,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生态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确保绿美城市建设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2.规划引领,品质提升。坚持“规划引领”的原则,结合城市气候、地形、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协调城市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共生关系,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着力提升城市公园绿地综合品质与服务效能、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和质量,着力开展城市公共空间增绿提质行动,展现城市魅力,塑造各具特色的绿美城市风貌。

3.生态优先,协同推进。牢固树立新时期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结合城市更新,统筹规划城市建设管理,依托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城市园林绿化阶段性目标任务,协同高效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工作,在绿地建设中突出生态化。

4.政府主导广参与。强化各部门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齐抓、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下足绣花功夫,精准对接人民群众需求,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日趋优化,城市绿地总量明显提高,公共空间园林绿化品质持续提升,城市特色逐步彰显,积极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打造和推选一批生态丰美、环境优美、城市谐美、人文醇美、建筑韵美、生活恬美、社区和美的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塑造“山、水、人、城”和谐共融的城市格局,推动全县特色优势差异化发展,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城镇发展格局初见雏形,力争全县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70公顷以上,努力实现城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完成示范项目,打造样板工程,努力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二、重点工作

(一)高起点编制实施方案和绿地系统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分类分步推进,我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积极组织开展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重点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修编,并在规划中增加公园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章内容。各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以绿地先行,结合绿色空间布局,统筹城市各类功能用地,建立蓝绿交织、内外一体的城市公园系统,打造生态丰美、环境优美、城市谐美、人文醇美的城市空间。县级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绿美城市建设相关规划编制及实施。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二)高标准确定城市绿美建设定位目标。祥云绿美城市建设要基于地域山水脉络和风貌格局,结合城市形象与文化特征,着眼“山、水、人、城”和谐共融的城市格局,高标准确定城市绿美建设定位目标。(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祥城镇人民政府)

(三)高要求保障绿化用地增加城市绿量。要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土地供应,城市腾退土地优先用于绿美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临建违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拓展城市绿地,增加城市绿地绿量。依法合规在城市建成区开展铁路、河渠两侧、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主次干道、林荫道路绿地达标建设,重点打造城市出入口及重要对外通道沿线的绿化景观,鼓励在道路交叉节点、广场绿地等视觉焦点通过布置立体花坛、花境、花带等形式打造能展现区域城市特征的节点绿化景观。积极开展立体空间及城市面山、城郊结合部绿化美化建设工作。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侵占道路绿化带,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随意置换行道树和“大树进城”,杜绝使用断头树及野生树种等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四)高颜值营建城市山水和人文之美。“地域性、文化性、民族性、特色性”为城市风貌建设目标,避免千城一面。因地制宜,完善和加强城市特色风貌,形成能展示城市山水风貌的观景体系,引导和控制城市空间形态,对影响城市风貌格局的城市元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管控限制,实现“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城市美好愿景。在城市绿地中营造生物栖息地,建设自维持和低维护的城市特色景观。持续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传统建筑;在传承的基础上,体现城市建筑韵美,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的保护修复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注重拓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的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绿化建设中要充分结合地域特征和《大理州城市园林适生树种导则》,优先使用特色乡土树种,认真选定并有效运用“县花”“县树”,可实现低成本易维护,又能保留乡愁记忆元素。结合城市地域文化特征,精心保护城市中心区、老城区原有绿地和大树,制定实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管理措施城市绿地景观中的城市家具、艺术小品及景观建(构)筑,要充分展示地域文化,打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特色鲜明的绿美城市。严禁挖山填湖、填塘造地、硬化岸线、在生态建设中过度景观化。(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五)高水平构建城市公园体系。要逐步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合理配建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均衡的城市公园。公园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环境的关系,同时应尊重场地特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地域文化及公园主题,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公园内各类景观要素及配套服务设施设计。立足县城、园区独特的自然地理特征和山水田园格局,积极构建“自然公园—郊野公园—综合公园—节点公园—口袋公园”五级公园体系;将城乡绿地系统和公园体系、公园化的城乡生态格局和风貌作为城乡发展建设的基础性、前置性配置要素,把“市民—公园—城市”三者关系的优化和谐作为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县实际对城市边界线的清华洞公园以莫尼中尉雕像为中心约322000m2进行改建,建设时修建步道,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最大限度保留原有植被,适当增设亭、廊等休闲设施并增加色叶类植物增加公园季相景观。结合城市总规中的公园用地,梳理出经典福园旁空地、青海湖湿地公园、城东社区游园、星睿幼儿园旁空地、小龙山、清华洞森派出所后空地等6个地块新建公园,公园建设时结合“绿美城市”建设标准,以“一园一景”为目标,优先选择乡土树种打造植物种类丰富、色彩配置合理的公园绿化景观。公园项目建设投资约29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公园绿地约688665m2建设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六)高质量推进绿美社区建设。要积极开展“绿美社区”创建活动,并制定建设目标。在县城主要街道小区和单位、新建小区、旅游景点周边小区、改造提升的老旧小区范围内,以社区为主体,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小区、单位的绿化美化责任,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社区在绿化建设过程中“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共建共管,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的思路,推进城市社区生态空间共享,将社区围院的通透式绿化与道路绿地融合。充分挖掘绿化空间资源,利用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等,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植绿、裸土覆绿、留白增绿,增加社区公共绿化空间,鼓励开展墙体、屋顶、阳台等立体绿化和宅前屋后景观提升等工作。结合地域特征、社区文化、人文历史资源等条件,对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开展科学保护利用,提升社区文化品位。绿美社区建设过程中禁止片面追求景观化,忽略功能性,不能违背社区群众对社区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严防破坏性“建设”行为。2022—2024年将皇正别苑、彩云南现山地新城、阳光·首府3个小区作为我县绿美社区建设的示范项目,以上3个项目计划投资约700万元,在社区内各有侧重适当增加亭子、长廊等休闲设施并充分挖掘利用绿化空间资源,进行屋顶绿化、立体绿化,打造城市多样性景观,提升居民生活舒适度和幸福感(责任单位: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七)高品质打造绿美街区街道。以城市街区街道为基本单元,对路面进行创新美化、对绿地进行品质提升、对城市家具进行一体化设计、对建筑立面进行立体绿化或立面美化建设,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全要素、高品质绿化美化城市街区街道。结合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城市更新“三旧一改”中的老旧街区街道,挖掘拓展街区街道绿色空间,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有序布局街区街道的文化空间和休闲空间,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打造建筑韵美、环境优美、生活恬美的绿美街区街道。绿美街区街道建设过程中禁止片面追求景观化,忽略功能性。禁止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砍伐老树和大树。(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八)高覆盖建设城市“绿道网”。要积极开展城市绿道建设,推行“绿道+”模式,推动公共空间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休闲体验与审美感知相统一。线型绿化方式向带、片、林型绿化方式转变,继续提升完善县城进出口通道绿化景观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环线和交通枢纽节点的绿化带,积极构建城市绿道系统。将财富路南延线、财富路北延线、环城东路作为2022—2024年城市绿道网络建设示范项目,对财富路南延线投资约1200万元按城市绿道进行改建,财富路北延线、环城东路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绿道建设标准加快并完善建设,以确保绿美城市建设通过省州考核。绿道建设要重视乡土植物的应用,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配备完善标识、休憩、环卫、智慧、停车等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建设经济适用、便于管养的节约型绿道,同时预留可运营业态的植入空间。严禁占用绿道建设非公益类项目,禁止以绿道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九)高融合建设“口袋公园”。按照《祥云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2—2035年》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建设要求,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可达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为目标,结合城市更新、旧城改造、临建违建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等工作,通过规划扩绿、拆房补绿、破硬植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立体添绿等途径,提倡“三要三有”(面积要灵活40010000平方米之间,可大可小空间要开放,没有围栏功能要便民,老百姓要好用;有园林景观,有休憩设施,有文化主题)标准,加大老城区、中心城区建设“口袋公园”力度对老城内统计局前空地、彩云路路口节点、李家营前空地等零星地块深入挖掘祥云红色文化、历史文化、廉政文化等,打造一批主题鲜明、文化深厚的“口袋公园”示范项目,项目投资约2047万元,新增公园绿地面积约26234m2“口袋公园”建设要坚持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尽量减少不可渗透面积,确需硬质铺装的应使用透水材料,与道路、广场等硬质铺装面积相邻的公园绿地,应尽量建设下沉式绿地,下沉式绿地面积较大的,可配套雨水消纳、净化和循环利用系统。(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十)高水平实施绿化管理维护。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护得到有效执行。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深入推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市场化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园林绿化养护资金投入,择优选择专业养护队伍和技术人员,提高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效率和水平,保证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城市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和单位绿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社区、物业和单位做好日常养护管理。杜绝重建轻管现象,禁止破坏城市绿地、毁损名木古树、擅自砍伐树木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十一)高水准打造典型示范。以绿美城市试点城市打造标杆,积极争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坚持不懈,打造亮点,塑造特色,推动绿美城市高质量发展。在全县范围内选取一定数量的典型示范项目,结合绿美城市建设内容,多样化选取项目作为示范项目,突出生物多样性特点,打造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样板工程;同时在建成的“口袋公园”中遴选优秀的、可复制推广的案例,打造12个“口袋公园”示范样板,推动“口袋公园”建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十二)高效率推进园林城市创建。高度重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创促建,创建结合,全力实施城乡污水、垃圾三年攻坚行动,结合绿美城市建设。主动谋划,积极申报,力争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功。(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三)高层级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苗木产业发展。要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城市绿化苗木供给,培育相关产业,引导与整合科研单位、企业等相关机构参与城市乡土苗木引种、繁育、驯化研究,建设高品质规模化示范苗木基地。形成祥云生物多样性的资源产业优势转化,打造面向全省、全州的苗木品牌,为全县城市园林绿化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云南祥云经开区管委会、祥城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20228月至2024年12月,分个阶段进行。

(一)统筹谋划阶段(2022年8—12月)。建立完善绿美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围绕巩固已有、查缺补漏,提升重点目标,启动新一轮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修编,合理制定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长,扎实做好绿美城市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系统推进阶段(2023年1—12月)。依据绿美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工作。在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础上,系统推进各类绿地建设,以提升城市绿量和公共绿地功能化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积极推进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口袋公园”等绿美项目典型示范工作。

)成果显现阶段(2024年1—12月)。通过三年行动,全县绿美城市建设初见成效,以上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城市绿地面积明显增加、景观形态更加丰富、园林特色显著突出、配套设施日益完善,生态宜居生活环境得以体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切实增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州安排部署,绿美城市建设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州级指导、县级负责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的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绿美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全县绿美城市工作的统筹协调、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研究制定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绿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绿美城市建设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推动绿美城市建设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涉及社区内的公园绿地,祥城镇人民政府作为牵头单位、社区为建设主体,实施李家营前口袋公园、城东社区游园、小龙山公园等项目,征地由祥城镇及涉及社区负责,项目完成后县财政补助20%项目资金。龙翔公园提升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整合省级体育公园资金按照体育公园规划进行提升改造;青海湖湿地公园由县林草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成建设,清华洞森林公园由县林草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完成建设;二是要根据任务分工要求,层层分解压实责任。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时间表、任务表、项目表,明确各个环节责任,按照方案、标准、时间节点高质量切实推动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建设。

(三)保障资金投入。要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坚持多渠道筹资,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统筹地方财政和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性资金;努力拓展银行信贷、社会资本、债券融资、居民个人出资等参与渠道;引导市场金融机构探索贷款投放和担保新模式,创新信贷金融产品,优先保障符合条件城市绿化美化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及平台投入为补充的园林绿化投融资体系。通过以奖代补、发行地方债、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证顺利推动“绿美城市”建设和养护管理经费足额到位。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对全县绿美城市建设进行工作调度和管理考核,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对绿美工作的督导、督查、督办和复查核验工作,对工作不实、推进缓慢的进行通报约谈,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及形成城市绿化长效机制。不搞形式、不搞运动,与推进城市化紧密结合,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规模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增加地方隐性债务。

(五)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途径,组织开展“绿美城市”三年行动各类活动并加大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爱绿意识。要加强对社会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理,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人人爱护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信息公开。建立“绿美城市”三年行动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负责协调配合和日常信息报送;每季度15日前汇总报送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和推进情况统计表;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送并公开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1.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建设项目清单表

2.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指标分解表

3.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年度示范项目清单表


政策解读:祥云县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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